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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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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26号文件《关于同意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根据当时有效的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5月1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5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孙枫先生,董事长,国际金融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武汉市经济研究所室负责人、副所长,武汉市一轻局副局长,武汉友谊复印机制造公司副经理,深圳市财政局企财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胡继之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办公室副科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负责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理事会秘书长、策划总监、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法学硕士。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副书记,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总支副书记。

  FrancisCandylaftis先生,董事,商业经济学士。曾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Agricole)工作27年,历任米兰CreditAgricoleAlternativeInvestmentProductsGroupSGR常务董事、巴黎CreditAgricoleStructuredAssetManagement董事以及加里帕尔马(Cariparma)银行董事、东方汇理资产管理(CreditAgricoleAssetManagementSGR)常务董事,现任欧利盛SGR资产管理公司(EurizonCapitalSGRS.p.A.)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EurizonAlternativeInvestmentsSGR和欧利盛CapitalS.A.资产管理公司(EurizonCapitalS.A.)(卢森堡)董事长、意大利资产管理工业协会执行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委员。

  CiroBeffi先生,董事,会计学博士,审计师。曾在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主管银行与金融部门业务,在BANCODINAPOLIASSETMANAGEMENTSGR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在圣保罗财富管理股份公司(SanpaoloWealthManagementS.p.A.)工作期间担任Eptaconsors股份公司(EPTA集团控股公司)代理执行董事、EptafundSGR股份公司董事。从2003年起到欧利盛CapitalS.A.资产管理公司(EurizonCapitalS.A.)工作,曾任BancaMarcheGestioneInternazionaleLu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rFirenzeGestionInternational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SICAV集团董事。从2003年12月起至今担任欧利盛CapitalS.A.资产管理公司(EurizonCapitalS.A.)(卢森堡)总经理。

  郝珠江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历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现任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方兆本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匹兹堡大学统计学博士,中国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现场统计学会理事、中国概率统计学会理事,美国当代统计索引CIS通讯编辑,美国ASA、IMS会员。曾任中国科技大学数学系主任,现任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柳青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马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美国律师协会会员,美国联邦法院认证律师。曾任美国卢德威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法律部亚太地区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首席法律顾问;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全球投资兼并重组部高级法律顾问兼大中国地区首席法律顾问;现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法律总顾问。

  黄世忠先生,独立董事,加拿大达尔豪西(Dalhousie)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兼任全国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国阳先生,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同年进入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总经理、证券二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

  徐剑先生,监事,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在黄河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计划资金总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兴和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铜陵财经专科学校财务系副主任,深圳市南山区投资管理公司结算中心主任,南山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研究部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总监。

  邓召明先生,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殷克胜先生,常务副总裁,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研究员,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司处副处长、公司处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于波先生,副总裁,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国外大型项目商务代表兼商务运输部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创业板上市推广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

  刘昊先生,管理学博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人事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人事处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兼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法律部。2001年3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法律顾问、社保基金独立稽察员、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黄鑫先生,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在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长城证券公司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2004年10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曾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理财经理助理和理财经理。2007年8月至今担任鹏华中国50基金基金经理。黄鑫先生具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自2004年5月基金合同生效至2006年3月由黄钦来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公司常务副总裁殷克胜先生、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郑毅先生、机构理财部总监黄钦来先生、基金管理部副总监管文浩先生以及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基金经理程世杰先生。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OFCOMMUNICATIONSCO.,LTD

  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1987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156个城市设有营业网点,全行员工6万余人。截至2007年年末,资产总额为21036.26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05.13亿元人民币。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荣获2006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TOP10)(银行类)排名第二,并获得2006年“中国十大诚信品牌”(唯一入选银行)。2007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07年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交行的总资产排名上升至第69位,一级资本排名第68位,还连续三年蝉联世界品牌实验室“银行类中国品牌年度大奖(No.1)”。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100余人。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李军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副总经理、行长,交通银行总稽核、董事、常务董事、执行董事、副行长;2006年9月担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1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年1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截止2007年年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6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顺基金、汉兴基金、科汇基金、科讯基金、科瑞基金、华安创新基金、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泰达荷银合丰系列基金(成长、周期、稳定)、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债券、收益)、海富通精选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融通行业景气基金、鹏华中国50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基金、富国天益价值基金、华安宝利基金、中海优质成长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华货币市场基金、泰达荷银预算风险基金、万家公用事业基金、天治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华夏蓝筹核心基金、博时新兴成长、华安策略优选。此外,还托管了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等11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三千亿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法定代表人:牛冠兴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电线传线联系人:吴跃辉咨询电线公司网址:www.axzq.com.cn(50)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张志军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联系人:王兆权电线)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法定代表人:蒋永明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电线传线联系人:郭磊客户服务热线网址:www.cfzq.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法定代表人:陈耀先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电线传线联系人:任瑞新(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负责人:王丽电线传线联系人:苏文静经办律师:陈静茹、高国富(四)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法定代表人:杨绍信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电线传线联系人:单峰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四、基金的名称本基金名称: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五、基金的类型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六、基金的投资目标以价值投资为本,通过集中投资于基本面和流动性良好同时收益价值或成长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以求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成果和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七、基金的投资方向本基金以股票、中央银行票据、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方向。八、基金的投资策略1、债券投资方法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谋取超额收益。如投资有需要则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回购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2、股票投资方法本基金股票投资中,精选个股,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注重长期收益。将类指数的选股方式与积极的权重配置相结合,从而在保持了收益空间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股票价值分析兼顾收益性和成长性。具体流程是:首先选择全市场基本面流动性较好、流通市值较大的100只股票;由行业研究小组运用鹏华财务评级系统对其财务指标和资产质量的真实性进行评估,进一步筛选到80只;基金经理再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动态分析其价值低估程度,选择收益价值或成长价值相对被低估的50只左右的股票长期投资;为避免行业配置过于集中,由金融工程研究部对拟投资组合进行行业比例测算,如果个别行业的投资比例过高,则进行适当之调整。3、决策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及时做出重大决策或经基金管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金融工程研究部及行业研究组:对于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投资策略、金融工程、可投资股票备选库的建立与完善、投资风险控制与基金绩效评估等与投资决策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基金管理小组:构造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所设定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经理向交易员分配交易指令,交易员执行投资指令。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评估,对各种投资风险指标进行测量并向基金管理小组提出预警和调整建议。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本基准权重设置若与市场出现较大偏离,将做动态调整)。选择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本基金主要以基本面和流动性良好同时收益价值或成长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为投资对象,且股票投资数目有限,适合用成分指数作为比较基准。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价值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于200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0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1、截至2008年3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2、截至2008年3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截至2008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4、截至2008年3月31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截至2008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3)其他资产构成(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7、本基金权证投资情况及本报告期未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本基金投资、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十二、基金的业绩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注1:业绩比较基准(Benchmark):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2日生效;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十三、基金的费用(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1、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证券交易费用;(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验资费和律师费;(7)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3)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3、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1、申购费用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通过场外、场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申购费率如下: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场外计算公式:申购费用=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率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场内计算公式: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手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2、赎回费用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由基金管理人等相关当事人收取的注册登记等费用后归基金资产。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说明:赎回费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中60%作为注册登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0%归基金财产。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赎回费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中60%作为注册登记等费用,40%归入基金财产。场外计算公式:赎回费=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场内计算公式: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手续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手续费赎回总金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转换费用本基金已与鹏华普天系列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价值优势基金、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优质治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使用方法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请查看相关业务公告。说明: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不低于转换费总额25%的部分归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等收取并使用。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发售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对部分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三)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最近一次公告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1、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召开的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钱海章、黄俞、殷克胜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十二名董事改为现在由孙枫、胡继之、孙煜扬、FrancisCandylaftis、CiroBeffi、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九名董事组成。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朱天相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四名监事改为现在由李国阳、徐剑、张兴和三名监事组成。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2、根据2008年2月1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孙煜扬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由邓召明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2号文核准。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和“3、管理层人员情况”的。3、根据2008年2月29日《鹏华基金关于明确办公地址门牌号码的公告》,将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由原“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正式明确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中“2、住所”和“5、办公地址”,“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中“(1)鹏华基金公司”以及“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中“1、基金管理人”的。4、根据本基金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因其业务需要,变更了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四)会计师事务所与经办注册会计师”的。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及数据更新至2007年12月31日。6、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信泰证券、财富证券、渤海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共计8家机构为本基金代销机构。7、在“九、基金的投资”一章,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8、在“十、基金的业绩”一章,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截至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9、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示了自2007年11月12日至2008年5月11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24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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